3月18日,黑龙江省水利厅印发了《2022年黑龙江省水资源管理工作要点》,对全省水资源管理年度重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2022年,黑龙江省水资源管理工作要聚焦初始水权分配、强化取用水管理、推进河湖生态环境复苏、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提升水资源管理精细化水平、强化水资源管理保障、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等七项重点工作、33项具体工作,进一步夯实水资源管理基础,不断提升监管能力,推进水生态突出问题治理和水资源保护,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2022年黑龙江省水资源管理工作要点》指出,要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相关基础工作,加强全省重点河流生态流量目标管控。全面推进“十四五”用水总量分配,将国家“十四五”分配给黑龙江省的用水总量指标逐级分解到县级行政区。加强重点河流水量调度管理,制定2022年水量调度计划。做好全省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及“回头看”,加大违法取用水查处力度,规范取用水行为及管理秩序。落实复苏河湖生态环境指导意见,按要求开展河湖复苏行动。全面推进《地下水管理条例》实施,落实地下水取水总量和水位“双控”制度,强化地下水监管,加快地下水监测站网建设。开展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组织制定考核方案。加强对考核资料复核和“四不两直”现场检查工作,推动发现问题整改。整合水资源管理数据和应用推广,深化取水许可电子证照应用,通过信息化手段提升取用水监管能力和水平。加快取水口取水监测计量体系建设,完成年度建设目标。按照水利部要求开展水权和水资源税改革。
要进一步提升水资源管理工作认识,强化一把手负总责、管理部门负责人直接负责、工作分工具体到人的工作制度,有效落实工作经费。实行信息月报和工作调度机制,对工作开展情况实行以“四不两直”、“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进行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