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展示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图强林业局独特的生态资源、壮美风光和人文底蕴,充分展现龙江第一湾的生态之美、发展之美、人文之美,进一步提升图强旅游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现举办大兴安岭图强首届“极光入境·共影图强”龙江第一湾杯主题摄影暨短视频创作大赛,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优秀作品。
一、大赛主题
极光入境·共影图强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图强林业局
·承办单位:图强林业局摄影协会
·协办单位:图强生态旅游发展公司
图强九曲十八湾
·支持单位:新华网等中央级媒体及黑龙江省内主流媒体
三、征稿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11月20日。作品须在征稿截止日期前完成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四、征集对象
秉持“权威引领、全民参与、扎根地方”的原则,面向全国摄影家、短视频创作者、自媒体从业者、摄影摄像爱好者及广大游客公开征稿,不限年龄、职业和地域,个人或团队均可参加。
五、征集内容
参赛作品须紧扣大赛主题,拍摄范围为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图强林业局施业区域,重点围绕以下内容进行创作:
1.生态风光类
展现龙江第一湾、中国最北点、九曲十八湾等生态景观、界江风光、森林湿地、冰雪景观、极光星空、日出云海、四季物候等自然生态之美。
2.人文纪实类
记录图强历史文化、民俗风情、边境生活、林区记忆、劳动场景、节庆活动及群众幸福生活。
3.文旅体验类
展现自驾旅行、森林康养、冰雪体验、界江游览、特色美食、文创产品及旅游服务新业态。
4.发展成就类
反映图强在生态保护、产业发展、林下经济、城镇建设、文旅融合等方面的新成果、新变化、新气象。
鼓励创作者以新颖视角和年轻化表达讲述图强故事,推出具有思想性、艺术性、传播力的精品佳作。
六、作品类别及要求
(一)摄影作品
1.彩色、黑白作品均可,单幅、组照均可参赛;组照每组限4—8幅,按一件作品计算。
2.作品统一格式为JPEG,相机单幅文件原则上不低于8MB,手机单幅文件原则上不低于5MB。
3.参赛作品可通过软件后期进行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等适度调整,但不得运用合成、添加、删除、复制、蒙版等手法改变作品原貌(正常接片除外),否则视为无效。严禁使用AI软件生成作品、合成作品。
4.每位作者投稿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0件(组)。
5.作品名格式统一为:作者姓名+手机号码+作品名称(例:美图强+1XXXXXXXXXX+图强美)。
6.组照作品需自行整理为组图,每张组图与其中的单幅照片须放置于同一文件夹内,文件夹命名方式为:组别+作者姓名+手机号码+作品名称(例:摄影+美图强+1XXXXXXXXXX+图强美)。
(二)短视频作品
1.作品统一格式为MP4,分辨率不低于1080P,画面清晰稳定、音质干净无杂音,时长30秒—180秒(含片头片尾,无水印,无商业推广信息),横竖屏均可,内容积极向上、贴合本次大赛主题。
2.作品可采用纪实短片、创意视频、微纪录片、航拍、Vlog等形式,内容完整,主题鲜明。
3.每位作者或团队投稿数量原则上不超过5件。
4.作品须为原创,严禁使用AI软件生成作品、合成作品。可进行常规调色、裁剪等基础后期处理,禁止大面积拼接、合成、篡改实景画面。
5.作品使用的音乐、字体、图片及其他素材须具有合法版权。因使用未授权素材引发的一切法律纠纷及赔偿责任,由参赛者自行承担,主办方因此遭受损失的,有权向参赛者追偿。
6.作品名格式统一为:作者姓名+手机号码+作品名称+标注(例:美图强+1XXXXXXXXXX+图强美+有字幕或无字幕)。
7.短视频作品需提供无字幕版和有字幕版两个文件,须放置于同一文件夹内,文件夹命名方式为:组别+作者姓名+手机号码+作品名称(例:短视频+美图强+1XXXXXXXXXX+图强美)。
(三)航拍作品
参赛者须附合法合规飞行证明(如审批截图、备案信息或符合豁免条件的说明),并与参赛作品一同打包提交备查。因未取得合法飞行资质或未按审批要求飞行而导致的一切行政处罚及安全事故,由参赛者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七、奖项设置
(一)摄影组
一等奖:设立1名,奖金人民币叁千元;
二等奖:设立2名,每名获奖者奖金人民币贰仟元;
三等奖:设立3名,每名获奖者奖金人民币壹仟元;
优秀奖:设立30名,每名获奖者奖金人民币伍佰元。
(二)短视频组
一等奖:设立1名,奖金人民币叁千元;
二等奖:设立2名,每名获奖者奖金人民币贰仟元;
三等奖:设立3名,每名获奖者奖金人民币壹仟元;
优秀奖:设立30名,每名获奖者奖金人民币伍佰元。
根据作品征集情况,可增设“最佳创意奖”“最佳人气奖”“最佳传播奖”等单项奖。
以上奖金均为税前金额,个人所得税由获奖者依法承担,由主办方依法代扣代缴。
同一作者可有多件作品入围,但等级奖原则上不重复获得。
八、活动流程
为确保参赛者创作出高质量的影像作品,大赛组委会结合图强林业局独特的地域风貌与季节更迭,于夏、秋、初冬三季分别组织3次集中采风活动。每次采风均由专业摄影师带队,并提前安排熟悉当地环境的管护员、老林场职工担任引导,为参赛者精准推介拍摄点位、最佳创作时段及拍摄注意事项。
1.第一次采风(夏季)
采风时间:2026年7月20日—7月25日
2.第二次采风(秋季)
采风时间:2026年9月10日—9月15日
3.第三次采风(初冬)
采风时间:2026年11月10日—11月15日
报到地点:大兴安岭地区漠河市图强镇图强林业局宾馆
联系人:曹秀峰
联系电话:13845711161
采风期间由组委会提供食宿、采风期间的往返交通。其他费用由参加者自行承担。
参赛者报名参加采风活动,即视为已充分了解并自愿接受野外创作活动的风险。建议参赛者自行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因未遵守引导人员的安全提示或擅自脱离团队进入未开放区域所导致的一切后果,由参赛者自行承担。
九、投稿方式
请将参赛作品及相关材料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主题标注:大赛名称+组别+作者姓名+手机号码+作品名称(例:龙江第一湾杯+摄影或短视频+美图强+1XXXXXXXXXX+图强美)
投稿邮箱:tqgbdst@126.com
联系人:王晓峰
联系电话:18845747117
短视频作品文件较大的,可通过百度网盘链接提交,并确保链接在评审结束前持续有效。
十、投稿须知
1.投稿作品须主题健康、内容真实,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序良俗。
2.投稿者须保证其投稿作品为独立原创,拥有完整、独立、明确且无争议的著作权。严禁抄袭、剽窃、冒名投稿及重复使用他人作品。严禁以共同创作、素材共享等理由使用第三方作品的全部或局部影像。如因作品侵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引发纠纷或索赔,由投稿者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赔偿因此给主办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赔偿金、律师费、诉讼费等)。一经发现违规行为,组委会有权取消参赛及获奖资格,追回奖金、证书。
3.投稿者应妥善保管作品原始文件。拟获奖及入展作品,须按组委会要求提供作品原始影像文件(原始影像为投稿者本人用摄影器械拍摄、未经任何修图软件处理且包含拍摄机型、拍摄时间、拍摄参数等完整的EXIF元数据文件)。无法提供有效原始文件者,组委会有权取消其获奖及入展资格。
4.投稿作品在拍摄和制作过程中不得破坏生态环境、自然景观及公共设施,不得干扰野生动物正常活动,不得进入未开放或存在安全风险的区域。
5.本次大赛不收取任何参赛费用,来稿原则上不予退还。
6.凡投稿者,均视为已阅读、理解并同意本启事全部内容。
7.本次大赛最终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所有。组委会有权根据活动需要对规则进行合理调整,并及时通过官方渠道予以公告。
十一、作品使用授权
1.宣传推广授权
参赛者一经投稿,即视为同意主办方及承办方在与本次大赛直接相关的以下范围内无偿使用其参赛作品:
①大赛评选期间的评审展示;
②评选结束后的获奖及入展作品展览、画册出版、媒体宣传、公益性展播;
③主办方及合作媒体平台对获奖作品及入展作品的公益性宣传。使用期间,主办方须为作者规范署名。
2.商业使用协商机制
超出上述范围的使用(包括但不限于文创产品开发、商业广告、商业授权等经营性用途),主办方应与作者另行协商并签订书面授权协议,并支付合理对价。作者明确不同意时,主办方不得强制使用。
3.未入展、未获奖投稿作品
对未入展、未获奖的投稿作品,主办方仅可用于评审展示,公示期满后应从展示平台下架。原始文件保管期限为大赛结束后一年,期满后由主办方统一删除。
十二、评审及展示
1.大赛组委会将邀请摄影、影视、文旅及媒体传播领域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不少于5人),从主题契合度(30%)、艺术表现力(25%)、技术专业性(25%)、创意独特性(20%)四个维度开展综合评审,确保评审过程公开、公平、公正。
2.评选结果将于2026年12月15日前通过官方发布渠道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参赛者对评选结果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大赛组委会提出,组委会将在收到异议后1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十三、免责声明
1.参赛者在采风创作期间应自行注意人身及财产安全,主办方对采风活动中因不可归责于主办方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参赛者自身过失、第三方行为、自然灾害等)造成的意外事件不承担法律责任。
2.如遇不可抗力、政策调整、网络攻击等非因主办方原因导致活动延期、变更或终止,主办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及时通过官方渠道发布公告。
极光映照北疆,镜头定格图强。诚邀广大摄影家、短视频创作者和社会各界朋友走进图强、感受图强、记录图强,用镜头捕捉龙江第一湾的壮美风光,用影像讲述新时代图强的精彩故事!
大兴安岭图强首届“极光入境·共影图强”
龙江第一湾杯主题摄影
暨短视频创作大赛组委会
2026年7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