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宝清县“四联一惩”工作机制促依法治访-新华网
2024 04/02 14:40:20
来源:宝清县委政法委员会

黑龙江省宝清县“四联一惩”工作机制促依法治访

字体:

  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宝清县深入研究落实“三三四”信访工作推进机制,不断深化信访工作制度改革,探索建立联合、联查、联商、联控、严惩的“四联一惩”依法治访工作机制,切实推动信访矛盾化解在基层。

  建立部门联合工作机制。坚持把完善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作为加强党对信访工作全面领导的重要抓手,推动各乡镇、各部门建立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实战化运行模式,每月召开会议,研判信访形势,研究疑难信访问题。整合综治中心、法庭、派出所、司法所、网格员等基层政法力量,协助党委政府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切实提升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信访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建立诉求联查工作机制。对信访人反映强烈、社会关注、案情复杂、尚未作出初信初访答复意见的信访事项,由分管战线的县领导协调相关部门,配合属事责任单位进行联合调查。对有信访答复意见,但信访人没有按照程序申请复查、复核且存在缠访闹访、违法上访行为的案件,由信访联席会议确定牵头部门,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在10日内对信访事项的处理进行核查。信访人不同意信访答复意见、复查意见仍然持续缠访闹访、违法上访的,由信访责任单位与信访人协商聘请第三方律师事务所对信访事项的处理进行法律评查。

  建立案情联商工作机制。对正在办理的疑难复杂案件和集体访、越级访事项,属事、属地单位均可发起案情联商建议,由信访责任单位及时报请分管战线县领导,组织县级相关部门集中会诊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对经复查、法律评查存在问题的案件,由县信访联席会议责令信访责任单位予以纠正并重新作出信访答复意见,对不存在问题的案件由信访责任单位书面告知信访人复查、法律评查结果并作为信访案件终结的重要依据。经联商信访事项已处理完结,信访人仍未息访的行政类信访案件、涉法涉诉类信访案件分别按相关规定履行终结退出程序。

  建立信访联控工作机制。建立信访问题存量清单、增量清单、问题清单“三张清单”,加大征地拆迁、拖欠工资工程款、土地纠纷、涉法涉诉等重点领域信访案件攻坚化解力度,县包案领导主动与乡镇、县直单位专班成员联动办案,通过接访、约访、下访厘清案件办理中需要协调的问题,限期销号。减存量的同时为有效遏制信访增量,积极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一站式”平台,进一步完善“四所一庭一中心”衔接联动工作机制,推动政法力量下沉、工作中心下移,着力破解基层矛盾纠纷发现不力、资源分散、信息滞后难题,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信访之前、网格之中、辖区之内。

  建立依法治访严惩机制。坚持对每一起信访案件做到督办处理到位,对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公职人员坚决问责到位,对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及时依法处理到位。将久拖不决信访案件化解情况纳入党委、政府督查内容,强化信访与纪委监委、巡察、组织、政法部门沟通协作,对信访案件背后涉及的履职问题、作风问题、腐败问题依法依纪严肃追责问责。对诬告陷害、以访牟利的违法行为,坚决依法打击,严格规范信访秩序,努力构建“法治信访”工作大格局,全面提升信访工作法治化水平。

【纠错】 【责任编辑:才萌 郭梁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