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黑龙江省政协召开《黑龙江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条例》立法协商座谈会。省政协主席蓝绍敏出席会议并讲话。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廷双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政协副主席陈海波主持会议。
会上,13位省政协委员、专家学者、街道办事处和社区负责人、养老服务企业代表,围绕《黑龙江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条例(草案修改稿草稿)》的修改完善及推动我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提出意见建议,并与省委社会工作部,省人大法制委、社会委和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以及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住建厅、省卫健委等省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座谈交流。
蓝绍敏指出,参与立法协商是新时代人民政协的重要职责,政协委员参与立法协商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体现,是发挥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的有益探索。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清职责使命,持续强化责任担当,不断提升协商质效,为我省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作贡献。
蓝绍敏强调,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始终坚持人民政协性质定位,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参与立法协商,建诤言、献良策、聚共识,共同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平正义。省政协要做好多方协作联动,切实把政协委员“全”的优势利用好、把智库成员“专”的特色体现好。省政协委员要把加强思想政治引领作为参与立法协商的中心环节,牢牢把握“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的要求,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大兴调查研究之风,不断提高建言的靶向度、资政的含金量、监督的有效性,真正做到建言有道、献策有方、谋计有路,真正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增进人民福祉。
蓝绍敏强调,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是重要的民生工作,是社会广泛关注的民心工程。相关立法工作,应更加注重针对性,解决制约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痛点”;应更加注重操作性,对相关问题明确具体标准和刚性要求;应更加注重探索性,以立法引导养老服务模式创新、倡导敬老助老社会风尚,更好体现发展成果由全体人民共享的发展理念。(记者郭铭华 李晶琳)